2005年4月5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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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发垃圾短信 联通被判违约
李钧德 张光辉

  据新华社 未经用户许可,“强迫”用户接0收大量的垃圾短信,这就构成了违约。日前,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对市民王天翼状告郑州联通公司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郑州联通公司发送超出双方合同约定的短信息是违约行为,判令其停止发送。
  2004年7月24日,原告王天翼在郑州联通公司办理了“漫游王”业务,即每月向联通支付50元的手机专项使用费,省内通话费按每分钟0.4元计算。但据王天翼介绍,在其接受“漫游王”业务服务期间,经常收到联通公司通过“1234”信箱向其发送的大量垃圾短信息。2004年12月24日,王天翼一纸诉状将郑州联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联通公司停止发送超出双方合同范围的垃圾短信息,并书面赔礼道歉,同时为其每次支付的“手机专项使用费”开具内容真实、明确、具体的发票。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向被告预付手机通话费和“手机专项使用费”即月租费后,其手机得以开通使用,双方电信服务合同成立。然而,原告在接受被告服务期间,被告多次向原告发送“1234”信箱的短信息,给原告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带来了不便,违反了双方的约定,超出了合同服务的范围,被告应立即停止发送该类短信息。二七区法院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向原告王天翼发送超出双方合同约定的短信息,并依法驳回了原告其他诉讼请求。